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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新党规认清新形势践行新要求建功新时代

【来源: | 发布日期:2018-11-10 】

学习新党规认清新形势践行新要求建功新时代

——党委宣传部部长刘英讲专题党课解读新《条例》

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,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廉政意识,11月9日,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刘英为机电工程学院全体党员教师、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讲了一堂题为《学习新党规认清新形势践行新要求建功新时代》专题党课。

2018年8月27日,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并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。此次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共142条,与原《条例》相比新增11条,修改65条,整合了2条。

授课中,刘英指出修订后的《条例》政治性更强,内容更科学,逻辑更严谨,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。并用“一二三四五六七八”来概括其特点。即:“一个思想”,即增写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”;“两个坚决维护”,即增写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、全党的核心地位,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”;“三个重点”,即将不收敛、不收手,问题线索反映集中、群众反映强烈,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《条例》;“四个意识”“四种形态”,即增写“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、核心意识、看齐意识”和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的内容;“五处纪法衔接”,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、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;“六个从严”,即对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党,破坏民族团结,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,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,民生保障显失公平,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、破坏基层组织建设,贯彻新发展理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;“七个有之”,即在《条例》中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“七个有之”问题的处分规定;“八种典型违纪行为”,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,党员信仰宗教,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、住房、车辆等,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,利用宗族、黑恶势力欺压群众,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突出表现,不重视家风、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。

刘英指出: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进一步把党章对纪律的相关要求具体化,对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了完善,更加细化了负面清单,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。

整个讲座内容丰富、视野开阔,既有理论深度、思想深度,又有很强的针对性、现实性,对于机电工程学院党员全面、准确、透彻地学习把握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,是一堂高标准的从严治党生动党课,大家听的非常认真,并一致表示,作为党员,要准确把握纪律规矩这一不可触碰的“底线”和“红线”。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努力做忠诚、干净、担当的表率。